第004章 家里米缸见底了

    当沈逸川越写越投入的时候,林婉清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她不是急他写得好不好——事实上她觉得写得很好。她急的是家里快揭不开锅了。
    米缸里的米从半缸变成浅底,从浅底变成只剩一个底。她每天早上起来量米煮粥,手伸进米缸里,指尖触到缸底的木纹,心里就咯噔一下。
    她算过一笔帐:按照现在这个吃法,最多还能撑七天。
    沈逸川写作的时候,她站在门口,看著桌上那堆越来越高的稿纸,再看看米缸里越来越少的米,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焦虑。但她没有开口催他——她知道他在拼命,他比谁都著急。
    第五天晚上,念祖放学回来了。
    他手里拿著一卷报纸,是路上在报摊上买的。沈逸川注意到那捲报纸的边角有油渍,像是被翻了很多遍之后才到了念祖手里——八成是报摊卖剩下的,便宜处理。
    “爸,”念祖站在桌前,把报纸摊开,“你看这个。”
    沈逸川放下笔,凑过去看。
    那是一份《星岛日报》的副刊。副刊的头条位置,连载著一篇武侠小说,署名“臥龙生”。沈逸川对这个人不熟,原主更不熟——毕竟原主在军统那会儿,读的都是情报,哪会看武侠小说?
    念祖指著那个专栏说:“同学都在追这篇,说写得好。但我觉得没你好。”
    沈逸川愣了愣:“你什么时候看过我写的?”
    “妈给我看的。”念祖说,眼睛亮亮的,“那个余则成比你以前讲的那些任务都有意思。”
    沈逸川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林婉清。林婉清转过头去,假装在收拾碗筷,耳根微微有些红。
    他忽然觉得有点好笑,又有点感动。
    “你觉得你那帮同学,”沈逸川斟酌著措辞,“会喜欢这种有谍战、有暗杀、有臥底的故事吗?”
    念祖想了想,认真地点头:“会。男同学都喜欢枪啊、暗杀啊这些。你还写了那个女特工,叫什么来著——”
    “还没写到她。”沈逸川打断他。翠平这个角色还没出场,他要留到后面几章。
    “反正,”念祖总结道,“你的肯定比武侠好看。写特务的,比写大侠的刺激多了。”
    沈逸川没说话,但嘴角不自觉地翘了一下。
    念祖放下书包,又说:“爸,我帮你跑腿送稿子吧。我知道报社在哪儿,天天路过。”
    “不急。”沈逸川说,“等我写完第一卷再说。”
    念祖“哦”了一声,乖乖出去了。
    沈逸川看著他的背影,心里盘算著:快了,再过两三天就能写完第一卷。但他不打算邮寄——邮寄太慢了,一来一回不知道要等多少天。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米缸里的米撑不了几天了。他决定写完后就一家一家报社登门推销,当面把稿子递到编辑手里,行不行当场就知道。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埋头写作的这几天里,林婉清做了一件事。
    那天一早,沈逸川照例坐到桌前写稿,林婉清说要去菜市场买菜。她穿了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旗袍,头髮在脑后挽了一个髻,挎著竹篮出了门。
    她没有去菜市场。
    她去了庙街西头的一家当铺。
    那家当铺的门面很小,门楣上掛著褪色的布幌子,写著“利源当”三个字。门口站著一个穿黑绸衫的伙计,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像两颗算盘珠。
    林婉清在当铺门口站了一会儿。
    她的手伸进衣兜里,摸到了那只玉鐲。那是她出嫁时娘家的陪嫁,祖母传给母亲、母亲传给她的。鐲子是和田玉的,温润如脂,戴了十几年,从没离过手。
    她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老板,看看这个。”
    她把玉鐲从兜里拿出来,放在柜檯上。当铺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胖子,戴著一副老花镜,拿起鐲子对著光看了看,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又用指甲敲了敲。
    “岫玉的,不是和田。”老板面无表情地说,“而且有裂纹,不值钱。”
    林婉清的心沉了一下:“这是祖传的和田玉,没有裂纹。”
    老板哼了一声,把鐲子往柜檯上一放:“夫人,你要是觉得值钱,你拿走。我这店小,收不起好东西。”
    林婉清咬了一下嘴唇。她知道老板在压价,但她没有別的选择。沈逸川的稿子马上就要写完了,米缸已经见了底,三个孩子要吃饭,她不能等到揭不开锅的那一天才想办法。
    “你说个价。”
    老板伸出三根手指头。
    “三十?”
    “三块。”
    林婉清攥紧了手里的竹篮提手。三块钱?这只鐲子放在南京,至少值三百大洋。现在只能当三块港幣?
    “加一点,”她的声音很轻,但很稳,“我这是救命钱。”
    老板抬头看了她一眼,又低头看了一眼那鐲子,往柜檯里面收了收。
    “五块。不能再多了。”
    林婉清闭上眼睛,点了头。
    她拿著五块钱走出当铺的时候,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她把钱叠得整整齐齐,塞进旗袍的內兜里,走向菜市场。
    那天中午,桌上多了一碟咸鸭蛋和一碟炒青菜。
    沈逸川看了一眼,没多问。
    他不知道那只鐲子的事。他只知道自己最近几天都在吃稿纸,没怎么操心过米麵粮油的事,都是林婉清在料理。他甚至以为家里还能撑一阵子。
    他不知道这个家的顶樑柱,林婉清一直在扛著。
    第七天夜里,沈逸川写了最后一行字。
    他写的不是小说的结局——余则成的故事远没有结束。他写的只是第一卷的结尾,余则成在天津站站稳了脚跟、成功潜伏下来,为下一步跟翠平见面埋下了伏笔。
    他放下笔,把厚厚的稿纸按页序整理好,用牛皮纸包了,在外面写上“《潜伏》第一卷——李少將著”几个字。
    林婉清推门进来,见他靠在椅背上盯著那包稿纸出神,问了一句:“写完了?”
    “完了。”沈逸川的声音有点哑,像是从一个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明天我就去报社,一家一家地跑。”
    “一家一家地跑?”林婉清愣了一下,“你不是说要寄出去吗?”
    “寄太慢了。”沈逸川说,“寄出去等回復,至少要七八天。家里的米缸已经等不了那么久了。我直接带著稿子登门,当面给编辑看。行不行,看他们的表情我就知道了。”
    林婉清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但她又担心起来:“你这样子去报社……会不会被认出来?”
    “认出来什么?”沈逸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旧长衫,“我现在这个样子,走在街上乞丐都不看我。谁会想到我是军统少將?”
    他把那包稿纸抱在怀里,拍了拍。
    “明天一早我就去。先去《星岛日报》,再去《华侨日报》,一家一家地敲门。我就不信,这么大的香港,没有一家报社看得上这篇东西。”
    林婉清看著他。油灯的火苗在风里晃了晃,他的脸色在昏黄的光线中显得很疲惫,但眼睛里有光——那种光,林婉清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上一次见到,还是他在重庆被晋升少將的时候。
    “不管成不成,”林婉清轻声说,“你肯出去跑,总比闷在家里强。”
    沈逸川把稿纸放在桌上,转身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指冰凉,骨节比从前粗了不少,那是这半年来洗衣做饭磨出来的。
    “会成的。”他说,像是在对林婉清说,也像是在对自己说。
    窗外,香港的夜色铺天盖地地罩下来。九龙城寨的方向传来几声狗叫,远处维多利亚港的海面上,最后一班渡轮的灯光摇曳著消失在黑暗中。
    明天,他会抱著这包稿纸走在香港的街头,一家报社一家报社地敲门。
    没有人知道哪一扇门会为他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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