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5章 无敌了「加钱哥」

    《绣春刀》连载的前三天,沈逸川每天去茶楼,都会竖起耳朵听读者议论。
    第一天,反响平平。有人说:“李少將写的是武侠吗?怎么看著像官场小说?”有人说:“卢剑星为了升百户,又是送礼又是巴结上司,活得也太憋屈了。”沈逸川喝著茶,没有说话。
    第二天,议论多了一些,但仍然是负面为主。一个穿长衫的老先生把报纸往桌上一拍:“沈炼堂堂一个锦衣卫,整天往教坊司跑,就为了看一个歌妓?这成何体统!”旁边的人附和:“就是,要写儿女情长,去看鸳鸯蝴蝶派好了。”沈逸川把茶杯端起来,挡住嘴角的苦笑。
    第三天,靳一川的戏份出来了。身患重病,每天去太医那里配药,爱上了太医的女儿,却连表白都不敢。
    茶楼里一个年轻人忍不住吐槽:“这也太压抑了吧!李少將还是写谍战吧,武侠不適合他。”他顿了顿,把报纸翻到另一版——《黑名单上的人》——语气一变:“你看看人家这本,许忠义在香港大展拳脚,多热血,多过癮!”
    旁边的人接话:“那本是为了保命写的,反而比这本用心。”
    沈逸川坐在角落里,把这话听得清清楚楚。他放下茶杯,手指在桌沿上轻轻敲了两下,没有反驳。他想起丁修快要出场了,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第四天。丁修出场了。
    连载的內容是这样的:靳一川从太医那里出来,走在巷子里,一个身影从墙头跳下来,挡住了他的去路。那人一身破衣,头髮乱糟糟的,腰间挎著一把刀,刀鞘磨得发白。他靠在墙上,嘴里叼著一根牙籤,歪著头看著靳一川。
    “师弟,好久不见。”丁修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带著一股让人不舒服的痞气。
    靳一川的脸色变了。“师兄,你怎么来了?”
    “没钱了,来找你借点。”丁修伸出手,拇指和食指搓了搓,做著数钱的手势。靳一川从怀里掏出几块碎银子,递过去。丁修接过来掂了掂,皱了皱眉:“就这点?”
    “师兄,我真的没钱了。”靳一川的声音有些发涩。
    丁修把银子揣进怀里,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嘴角一咧,露出一个让人浑身不舒服的笑容。“以你的模样,可以给京城里的达官贵人做兔儿爷,一定能挣到更多的钱。”
    靳一川的脸涨得通红,手按在了刀柄上。
    茶楼里有人读到这段,气得拍桌子,震得茶杯跳了一下,茶水洒了出来。“这是什么师兄?畜生!”
    靳一川拔刀了。刀光一闪,直取丁修的咽喉。丁修侧身避开,脚步轻飘飘的,像是在閒庭信步。几个回合下来,靳一川的刀被丁修打落在地,胸口挨了一脚,飞出去撞在墙上。丁修捡起地上的刀,在手里转了一圈,丟回给靳一川,嘲笑著转身走了。
    “就这?锦衣卫?呵呵。”
    靳一川靠在墙上,握著刀,手指在发抖。茶楼里的读者比他还气。
    “武功这么高,人品这么差,作者故意气人吧?”一个胖子把报纸摔在桌上,“这种人还当师兄?他配吗?”
    旁边的人劝他別激动,“小说而已”,胖子瞪了他一眼:“我追了四天,好不容易出来一个能打的,结果是个混蛋!”
    沈逸川坐在角落里,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在说:別急,还没完。
    太监头目赵精忠出场了。他坐在轿子里,隔著帘子,声音尖细,像指甲划过玻璃。
    “丁修,我这里有桩买卖,你做不做?”
    丁修蹲在路边,手里拿著一串糖葫芦,舔了一口。“什么买卖?”
    “杀三个人。”
    丁修竖起一根手指。“一百两。”
    赵精忠从帘子后面递出一张纸条,上面写著三个名字。丁修接过来看了一眼,手指停在了第三个名字上。他的脸色变了——不是恐惧,是一种说不清的复杂。
    “怎么了?”赵精忠问。
    丁修沉默了几秒钟,嘴唇动了一下,像是在犹豫什么。“你让我杀的这个靳一川.....那可是我的至爱亲朋——”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像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
    读到这里的读者,心里大概都在想:这人还算有点良心,虽然自己可以欺负师弟,但不能让別人伤害他。茶楼里有人点了点头,轻声说了一句:“还算个人。”
    报纸翻到下一段。丁修停顿了一下,把糖葫芦的竹籤从嘴里抽出来,在手指上转了一圈。然后他抬起头,看著轿子的方向,语气忽然轻鬆了起来,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得加钱!”
    茶楼里一片安静。那种安静不是无声的,是声音忽然被什么东西掐断了之后的安静。茶杯悬在半空中,报纸停在被翻动的位置,几个正在嚼花生米的人停下了咀嚼。
    然后,鬨笑声和骂声同时炸开了。
    “这个混蛋!”胖子把报纸拍在桌上,笑得直不起腰。
    “李少將你是真会写!”一个戴著眼镜的中年人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上,把那一段重读了一遍,“『得加钱』,这三个字绝了。”
    一个头髮花白的老人笑得咳嗽了两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压了压,放下杯子摇了摇头,说了一句:“我以前以为人再坏能坏到哪里去,没想到这个丁修坏得连我都不敢想。”
    旁边的人纷纷附和。“不愧是李少將,写一个坏人愣是让人恨得直咬牙。”
    “这个人该不会就是这本书的最大反派吧?”一个年轻人翻到连载的开头,把丁修出场的段落又看了一遍,“这性格,这台词,比前面那三个主角有意思多了。”
    胖子擦著笑出来的眼泪,说了一句让满堂鬨笑的话:“光这一句『得加钱』,以后整个香港的杀手们都得拜他作祖师爷了。”
    沈逸川化了妆坐在角落里,把这一切一字不漏地看在了眼里。
    他今天出来的时候特意换了装束——戴了一顶旧帽子,把帽檐压得很低,穿了一件平时不怎么穿的深蓝色外套。林婉清看了一眼,说“你这打扮比保密局的特务还像特务”,他没理她。他不想被人认出来,只想安安静静地听一次读者真实的反应。
    现在他听到了。
    他端起茶杯,用杯盖挡住嘴角的笑意。茶水的热气模糊了他的脸,但他的眼睛在笑,那种笑不是得意,是一种“果然如此”的释然。
    他在心里想:后面的反转,恐怕会更让你们吃惊。丁修会在师弟死后去对付赵精忠,会在生死关头挡在沈炼前面,一刀斩杀十几位后金骑兵。读者现在恨他恨得咬牙切齿,以后就会更喜欢他,喜欢得莫名其妙。这就是丁修——一个混蛋,但不是一个彻底的混蛋。一个坏人,但他有自己的底线。那条底线很模糊,模糊到他自己都说不清楚在哪里,但它存在。
    沈逸川把杯里最后一口茶喝完,站起来,把茶钱放在桌上。碟子旁边压了两块钱,用茶杯压住。他低著头走过那些还在热烈议论的茶客身边,没有人认出他。帽子遮住了半张脸,深蓝色的外套让他看起来像任何一个普通的茶客。
    走出茶楼的时候,夕阳正好。十二月的香港,太阳落得早,西边的天际还有一抹暗红,像是一块烧过了的炭在慢慢熄灭。梧桐树的叶子落得差不多了,光禿禿的枝丫在夕阳中投下交错的影子,像一幅铁画。远处的海面上有几艘渔船的灯光在暮色中亮了起来,一点一点的,像是谁在海面上撒了一把碎金。
    沈逸川站在茶楼门口的台阶上,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海水的咸腥味,有路边烧烤摊的油烟味,有暮色特有的那种清冷。他把帽子摘下来,夹在腋下,朝家的方向走去。步子不快不慢,鞋底踩在人行道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
    他想起丁修。想起他蹲在路边舔糖葫芦的样子,想起他说“得加钱”时那种轻飘飘的语气,想起他在赵精忠面前竖起一根手指——“一百两”。
    这个人物在他脑子里住了很久,从前世看到《绣春刀》电影的时候就住了下来。他记得第一次看的时候,丁修出场不到几分钟,他就被这个角色抓住了。一个坏人,坏得理直气壮,坏得有原则。
    以前他在网上看到有人討论丁修,有人说他“亦正亦邪”,有人说他是“全片最出彩的角色”。他现在把丁修搬到纸上,搬到1952年的香港,搬到这些茶楼里读报纸的读者面前。他们骂他,恨他,笑得拍桌子。这就是成功。
    “等著瞧吧。”他自言自语,声音被晚风吹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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