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猎杀熊

    夜里。
    那声熊嚎,像是有人拿生锈的锯子在劈开一整棵老橡树。
    雷克斯被惊醒的时候,后背全是冷汗。梦境还没来得及消散——他梦到自己站在一条巨龙的骸骨面前,那具骨架大得像一座白色的大教堂,肋骨拱顶高耸入云,脊椎骨一节一节延伸进雾气深处,像是一条通往地狱的阶梯。
    熊嚎又响了一次。这次更近了。
    雷克斯翻身下床,赤脚踩在冰冷的石板上,走到窗边推开木窗。高庭郊外的夜风裹著草叶和泥土的气味灌进来,月光把院子照得半亮。冥獒已经站起来了,四只爪子稳稳撑在地上,血红的眼睛死死盯著北边的树线,喉咙深处发出一声低沉的、水银震颤的嗡鸣。
    它在识別威胁。但这个威胁不在雷克斯指定的防御范围之內——换句话说,那只熊还没踏进院子,所以它在等命令。
    “留守。”雷克斯低声说了一句,同时在脑海中下达了同样的指令。
    冥獒重新趴下,但眼睛没有熄灭,一直在那个方向。
    雷克斯在窗边站了一会儿,北边的夜色里传来了別的声音——被扯断的木柵栏嘎吱作响,几声短促的羊叫戛然而止,然后是重物拖拽过草地的沉闷摩擦声。那只熊大概得手了,正在搬运猎物。距离不算近,听起来至少隔了两三片农田,但那动静大到能穿过这么远传到他耳朵里,说明那头畜生的体型不是开玩笑的。
    他关上窗户,回床上继续睡。不是他的羊,不是他的事。
    第二天中午,消息是从老汉克嘴里传来的。
    “北边老皮特家,昨晚遭了大灾。”老汉克倚在雷克斯的院子柵栏上,脸上带著一种看热闹和真同情交织的复杂表情,“那头黑熊把他家羊圈拆了半面墙,拖走了两只成羊,踩死了三只羊羔。皮特那老傢伙气得差点中风,今早扛著猎叉去追,在林子里转了两个时辰,连熊毛都没摸到一根,倒是捡回来一只羊腿——就剩一只腿,还是啃了一半的。”
    雷克斯心里默默算了一笔帐。两只成羊加三只羊羔,对皮特这种小农户来说是不小的损失。高庭不像北境,这里的土地金贵,能养羊的地盘就那么点大,每一只羊都是实打实的財產。
    “皮特在老橡树酒馆贴了悬赏,”老汉克继续说道,语气里多了一丝试探的意味,“赏金十五个银鹿,买那头熊的脑袋。要完整的熊头,带著两只耳朵,好让他掛在羊圈门口出口恶气。另外熊皮归猎熊的人,他只要脑袋。”
    十五个银鹿。
    雷克斯本来靠在门框上懒洋洋地听著,听到这个数字之后,身体微不可察地直起来了一点。
    他现在全部身家翻遍口袋也凑不出三个铜板。上次买金雕翅膀和硫磺原料的时候就已经把积蓄花得见底了,这两天他靠著地里剩的一点萝卜和储藏室的乾麵包过日子,別说继续搞炼金实验了,下个月连盐都买不起。
    十五个银鹿对他目前的经济状况来说,约等於一笔巨款。够他买两三批像样的炼金材料,够他把地下室的设备更新一轮,够他在高庭的炼金材料铺子里挺直腰板挑挑拣拣而不是缩在角落里翻打折货。
    但这是一头熊。不是野兔,不是狐狸,是一头能拆羊圈墙、能拖走两只成年羊的熊。
    雷克斯转头看了一眼趴在院子角落的冥獒。
    阳光底下,冥獒像个沉默的黑色铁块。它的体型很大,站起来肩高能到雷克斯腰际以上,肌肉量比活著的獒犬时期更夸张。但它还是狗。本质上是一只被炼金术强化过的犬类傀儡,而它的对手是一头成年黑熊——体重保守估计也在三百斤往上,前掌拍下来的力道能打断成年人的脊椎。
    “你在想什么?”老汉克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別告诉我你打算让你那条……那条狗去咬熊?雷克斯,那东西看著是凶,但那是一头熊,你见过熊吗?站起来比人高两个头,一巴掌能把铁锅拍扁。”
    “我就想想。”雷克斯收回目光,笑了笑,“老橡树酒馆是吧?”
    老汉克盯著他看了几秒,表情像是在评估一个潜在的疯子,最后还是摇了摇头:“隨你。皮特的悬赏掛了三天有效,三天之內谁能把熊头拎到酒馆,十五个银鹿当场点清。过了三天他大概就去找高庭的骑士老爷们帮忙了,到时候赏金就没我们的份了。”
    他说完挥了挥手,沿著土路往自己农场的方向走,走了几步又回头喊了一句:“別干傻事,小子!熊不会管你的狗有多凶,它只看到一块会动的肉!”
    雷克斯冲他摆了摆手,转身走回石屋。
    他关上门,一屁股坐在木桌旁边,把脑子里那份傀儡守门犬的能力数据和熊的战斗力放在一起比较。
    冥獒的优势在於:不知疲倦,不惧疼痛,咬合力远超普通犬类,硫磺爆发力让它衝刺速度极快,水银神经传导让它的反应速度比活著的动物快一拍。它不会流血,不会被恐惧影响判断,不会因为受伤而退缩。致命要害对於活体犬类来说很多——喉咙、腹部、后腿肌腱——但这些对傀儡来说都不是问题。只要铁钉没有脱离关节,水银没有大量流失,它就能一直战斗。
    劣势也很明显:体型差距。冥獒再强也只是一条狗,它的顎部能咬碎骨头,但前提是它能咬到熊的要害。黑熊的脖子粗得像树桩,脂肪层和肌肉层叠在一起,就算是正常体型的狗咬上去也不一定能穿透。更不用说熊的反击——一掌拍下来,冥獒能不能扛住是个问题。炼金造物不惧怕皮肉伤,但如果铁钉被打弯了、关节被拍变形了、水银管路被砸断了,那它就真的会变成一堆不能动的废铁和烂肉。
    一对一正面硬上,不是明智的选择。
    雷克斯把腿翘到桌上,盯著天花板的木樑,脑子飞速转著。
    他不打算让冥獒去送死——这是他目前唯一的炼金造物,是他用光了新手运气才搞出来的底牌。如果冥獒报废了,他短时间內绝对不可能再复製一次。所以这场猎熊行动的关键不在於“冥獒能不能单杀熊”,而在於他这个主人能不能找到让天平倾斜的办法。
    陷阱是最优选。熊再强壮也是血肉之躯,掉进布好倒刺的陷阱里一样会受伤流血。冥獒的角色不是主力输出,而是驱赶者——利用速度和咬合力把熊往陷阱方向逼,或者趁熊困在陷阱里的时候上去补刀。
    他需要摸清熊的活动规律,找到合適的地形布置陷阱,然后让冥獒打一场辅助位。
    雷克斯从桌上跳起来,走进地下室,从一堆杂物里翻出了一捆麻绳、一把锈跡斑斑的伐木斧和一串猎人用的铁製夹兽夹——这玩意儿是他之前在集市上淘的,本来打算拆了当铁料用,现在刚好派上用场。夹兽夹的锯齿上还有暗红色的锈跡,他试了试弹簧力道,还行,夹断人的手指绰绰有余,对熊来说至少能让它的一只前掌暂时废掉。
    他从墙角捞出两只破麻袋,把东西一股脑塞进去。
    走出地下室的时候,外面阳光正烈,高庭午后的风还是带著那股甜腻的花香。院子里,冥獒正安静地趴在原地,听见他的脚步,血红的眼睛转了过来。
    雷克斯蹲下身,从麻袋里掏出夹兽夹,放在冥獒面前让它闻了闻。
    “记住这个气味,”他在脑海中给傀儡下达指令,“你要把带有这个气味的目標,赶进我指定的区域。”
    冥獒的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嗡鸣,那双血红的眼珠亮了一瞬。它接收到了。
    雷克斯站起来,把麻袋扛上肩膀,朝北边的树林走去。那头熊昨晚在老皮特家的羊圈留下了踪跡,血跡和拖拽痕跡在鬆软的春泥地里应该很好追。他要在天黑之前找到熊的巢穴范围,选好陷阱位置,然后等到夜里——熊最活跃的时段——开始动手。
    十五个银鹿,他在心里又默念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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