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咬了一口吐司,吐司的碎屑掉在盘子里,来福的眼睛立刻盯住了那些碎屑,但不是现在吃——它在等,等乔英子吃完,等盘子被收到厨房,等那个时刻——季珩珩洗碗的时候会把盘子里剩下的食物残渣衝进水槽,而来福就蹲在旁边,看著那些碎屑被水冲走,什么也得不到。
它知道这个流程,但它依然在等。
狗有一种人类永远无法理解的能力:在完全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保持希望。
吃完早餐,乔英子去洗澡换衣服,季珩珩把碗洗了,把行李最后检查了一遍,把来福的牵引绳扣好,把元宝的毯子准备好。
李铭发来消息:车在地库b2层,电梯可以直达。
钥匙已经放在车上了。
季珩珩回覆:十五分钟后出发。
他一手牵著来福,一手拎著元宝的宠物包,站在套房门口,回头看了一眼。
房间很安静。
阳光从落地窗涌进来,把整个客厅照得亮堂堂的。
沙发上的靠枕被他们坐出了一个浅浅的凹陷,茶几上还有昨天吃剩的半包瓜子,电视柜上放著一本翻了三分之一的大理旅游指南。
他们只住了两晚,但房间已经有了“有人住过”的痕跡,那种温度不是保洁阿姨能擦掉的。
季珩珩关上了门。
电梯一路向下,指示灯从30跳到1,又跳到b1,又跳到b2。
b2层是酒店的地下停车场。
灯光是冷白色的,照得整个空间有些清冷。
水泥地面上刷著灰色的环氧地坪漆,车位线是黄色的,横平竖直。
空气里有淡淡的尾气味和轮胎橡胶的味道,混在一起,形成一种地下停车场特有的、说不上好闻但也不难闻的气味。
季珩珩一眼就看到了那辆车。
它停在专用车位上,周围空出了好几个车位的距离——显然是李铭提前安排好的,不想让別的车停在它旁边,不想让它被开门磕碰,不想让任何意外发生在它身上。
哑黑色的巴博斯g900。
季珩珩看到这辆车的时候,心里动了一下。
不是激动,不是兴奋,而是一种更微妙的、更安静的东西。那种感觉就像你很久没见一个老朋友,不是因为忘了,而是因为太熟了,不需要天天见。
但你见到他的时候,你还是会高兴——不是那种跳起来的高兴,是那种心里微微一暖的、像喝了一口温水一样的高兴。
这辆车跟了他很久。
从他在京城第一次看到它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这是他的车。
不是因为它是最贵的——虽然它確实不便宜——而是因为它是最像他的。
不是很张扬,但不容忽视。
低调,但藏不住骨子里的东西。
哑黑色的漆面在灯光下几乎不反光,像一块被磨砂处理过的黑色金属,沉静的、克制的、但在场的。
巴博斯g900是基於奔驰g-class改装而来的。
方方正正的车身,像一块被切割过的黑色花岗岩。
轮轂是黑色的,22英寸,辐条粗壮有力。
车头的进气格柵比普通g-class更大更凶猛,像一张微微张开的嘴。
车顶上加装了一排led射灯,但从来没有用过——季珩珩觉得那排灯更像是装饰,像一个人穿了一件有肩章的外套,不一定需要肩章,但有了就是不一样,这次或许可以用到。
车牌是京a的,好几个9,黑色底,白色字——这是季珩珩通过星穹集团的名额拍下来的。
他不怎么在意车牌,但乔英子在意,她说“京a的黑牌配黑车最好看”,於是他把原来的车牌给换了,换用了这个。
李铭站在车旁边,看见季珩珩走来,微微点头:“季总,油已经加满了,胎压检查过了,路线已经导好了。”
“好。”
季珩珩把来福的牵引绳递给李铭:“你先把行李,还有来福、元宝带上车,我去接英子。”
李铭接过牵引绳,蹲下来摸了摸来福的头。
来福认识李铭,它不仅认识,还很喜欢李铭——因为李铭每次来都带著一种让人放心的气场,那种气场狗比人类更敏感。
来福在李铭脚边蹭了蹭,然后乖乖地跟他走向后面那辆改装过的路虎。
季珩珩转身走进电梯,上楼,接上乔英子。
乔英子已经换好了衣服。
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衫,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一双白色的板鞋。
头髮散著,没有扎,发尾微微卷著。
脸上化了一点淡妆——比昨天更淡,淡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季珩珩注意到了,因为她的嘴唇比平时红了一点点,不是口红的红,是一种更自然的、像刚咬过草莓的那种红。
她的行李比早上多了一个袋子。
白色的帆布袋,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这是什么?”季珩珩指了指那个袋子。
“路上吃的。”乔英子说。
“你什么时候买的?”
“昨晚你洗澡的时候,我让李铭在酒店旁边的便利店买的。”
季珩珩探头看了一眼袋子里。
薯片、巧克力、牛肉乾、果冻、话梅、瓜子、花生、两瓶矿泉水、一盒切好的水果、一包湿巾、一包纸巾。
“……你这是要去野餐?”
“四个小时的车程呢。”
乔英子一本正经地说:“万一路上堵车呢?万一服务区的东西不好吃呢?万一你想吃点什么但没有呢?”
季珩珩张了张嘴,想说,“高速公路上一般不会堵车的”,但想了想,没说,因为乔英子说得对,万一呢?
季珩珩接过乔英子手上的帆布袋,拎在手里,另一只手牵著乔英子,走进电梯。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