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久违的巴博斯

    地下停车场里,三辆车已经排成了一列。
    最前面是一辆黑色的路虎发现,改装过的,车身比原厂高了一寸,轮胎换成了全地形的at胎,车顶加装了一个行李架,上面绑著两个大號的防水行李包。
    这辆车是李铭和四个保鏢的,负责开路和殿后——李铭开这辆,走在最前面;另外四个保鏢开另一辆同款的路虎,走在最后面。
    中间是那辆哑黑色的巴博斯g900。
    季珩珩的车。
    最后面是另一辆黑色的路虎发现,和前车同款同色,像一个沉默的影子跟在队伍最后面。
    车上有两个保鏢和大部分的行李——两个大箱子、一个宠物包、两个装著猫粮狗粮的袋子、一个装著来福玩具的袋子、一个装著元宝玩具的袋子,以及乔英子那个在便利店买的、现在已经从白色帆布袋变成了白色加黑色污渍的袋子——来福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把鼻子伸进去闻了一圈,留下了几处湿漉漉的、圆形的印记。
    季珩珩把乔英子的行李放进巴博斯的后备箱,接过李铭递过来的车钥匙。
    钥匙没什么特別的。
    黑色的塑料外壳,奔驰的星徽標,和普通g-class的钥匙一模一样。
    巴博斯不喜欢在钥匙上做文章,他们把所有的文章都做在了车里——在引擎盖下面那台v8双涡轮增压发动机里,在四根粗壮的排气管里,在重新调校过的悬掛和剎车系统里。
    季珩珩拉开驾驶座的门。
    內饰是黑色的,纳帕真皮,触感细腻而温润。
    座椅的包裹性很好,坐进去的时候整个人被稳稳地托住,不是那种软塌塌的陷进去,而是有支撑力的、像一只手从下面托著你的那种舒服。
    中控台是碳纤维的,哑光的,摸上去有一种冷冷的、坚硬的质感。
    仪錶盘是机械的,不是液晶的——季珩珩特意选了机械仪錶盘,因为他觉得液晶仪錶盘没有灵魂,指针的摆动才是车在和你对话的方式。
    他把座椅调整到最舒服的位置,系好安全带,发动了引擎。
    v8发动机启动的那一瞬间,整个车身微微震了一下,像什么大型动物从沉睡中醒来,伸了个懒腰。
    排气管发出一声低沉的、浑厚的、像远处的雷声一样的轰鸣,然后迅速降到了一个安静但不消失的怠速声。
    那声音不大,但很有存在感,像一头被拴住的猛兽在低声喘息。
    乔英子拉开副驾驶的门,先把元宝的宠物包放在后座上,然后自己坐进来,系好安全带。
    来福蹲在后座上,从两个座位之间的空隙把脑袋探到前面来,鼻子凑到季珩珩的耳边使劲闻了一下,然后缩回去,又探过来,又缩回去,反覆了五六次,才满意地在后座上趴下来。
    元宝从宠物包里探出脑袋,看了看来福,看了看窗外,又缩回了包里。
    它的表情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变化。
    李铭的车已经发动了。
    路虎的柴油发动机发出一种和巴博斯完全不同的声音——更粗糲、更低沉、更像一台工程机械。
    两台发动机的声音在地下车库里迴荡,混在一起,像两种不同的乐器在调音。
    季珩珩按下车窗,朝李铭做了一个手势。
    李铭从后视镜里看到那个手势,点了点头。
    车队出发了。
    最前面的路虎先动了,轮胎碾过地下车库的环氧地坪,发出细微的“嗡嗡”声,车身平稳地驶向出口。
    季珩珩跟在后面,巴博斯的悬掛比普通g-class更硬,过减速带的时候车身会有一个乾脆利落的弹跳,不拖泥带水。
    最后面的路虎等了两秒,然后跟了上来,三辆车保持著一个默契的距离,像三颗被同一根线穿起来的珠子。
    地下车库的出口是一个长长的斜坡,坡顶的铁门缓缓升起,外面的光涌了进来。
    昆都的早晨,阳光是金色的。
    不是那种刺眼的、让人睁不开眼的金色,而是温和的、像蜜糖一样浓稠的金色。
    那光照在巴博斯的哑黑色漆面上,没有反光,没有高光,只是让那层黑色变得更深、更沉、更像一块被阳光烘烤过的黑色石头。
    季珩珩驶出地库,匯入酒店门口的街道。
    车队的队形很快稳定下来。李铭在前面大概两百米的位置,保持著匀速,既不会太快让后面的车跟不上,也不会太慢让后面的车失去视野。
    季珩珩在中间,车速表指针稳稳地停在六十公里的位置。
    后面的路虎保持著同样的距离,像一个耐心的牧羊人赶著最后一头羊。
    街道两旁的蓝花楹在晨光中投下斑驳的树影,光斑从车身上滑过,一块亮一块暗,像有什么人在用一只巨大的手电筒来回扫射。
    来福从后座上站起来,前爪搭在车窗上,鼻子贴著玻璃,看著窗外流动的世界。
    它的呼吸在玻璃上留下一小片雾气,然后又消散,再留下,再消散,像一个不知疲倦的小学生在往玻璃上哈气。
    元宝从宠物包里跳了出来。
    不是那种急切地、迫不及待地跳出来,而是慢慢的、从容的、像在做一件经过了深思熟虑的事情一样跳出来。
    它先在后座上走了一圈,用爪垫踩了踩每一个位置,確认所有座位的软硬度都在可接受的范围內,然后走到来福旁边,在离它大概二十厘米的地方蜷了下来。
    来福看了元宝一眼。
    元宝没有看来福。
    来福把目光移回窗外,尾巴在座椅上扫了一下,正好扫过元宝的背。
    元宝的耳朵往后压了一压,但没有动。
    季珩珩从后视镜里看到这一幕,嘴角弯了一下。
    车子驶入二环快速路,车道变宽了,车速提了起来。
    六十,七十,八十。
    巴博斯在八十公里时速的时候就像是在散步,发动机的声音几乎听不见,车身稳得像贴在地上,只有窗外的景色流动的速度在提醒你这不是静止的。
    二环快速路的两侧是昆明的新城区。
    高楼林立,玻璃幕墙反射著晨光,整座城市闪闪发光。
    不是那种暴发户式的、金碧辉煌的闪,而是一种乾净的、明亮的、像刚洗过脸的年轻人一样的闪。
    这座城市在生长,你能感觉到它在生长,像一棵树的年轮在一天天加粗,不是突然的、跳跃的,而是持续的、稳定的、不声不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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