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好吃到流汗

    老板亲自走过来,拿起长柄的汤勺,把菌子一盘一盘地下进锅里。
    松茸先下,然后是鸡樅,然后是牛肝菌,然后是其他菌子。
    每一种菌子下锅的时候,汤都会有一瞬间的安静,然后重新沸腾起来,像一个被石头打碎后又重新聚合的水面。
    菌子在汤里翻滚著,沉下去又浮上来,顏色从浅变深,形状从立体变得柔软。
    汤的顏色从金黄色变成了金褐色,表面浮起一层细密的泡沫,那是菌子释放出的胶质和蛋白质。
    十五分钟。
    老板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开始计时。
    这十五分钟比前十五分钟更难熬。
    香气开始从锅里溢出来了。
    不是那种单一的、直白的香味,而是复杂的、层次分明的、像一首交响乐一样的香气。
    松茸的松木香是低音部,沉稳而深厚;鸡樅的花香是中音部,温柔而绵长;牛肝菌的坚果香是高音部,清脆而明亮。
    三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从鼻腔直衝天灵盖的香气。
    方一凡的表情已经不能用“饿”来形容了。
    他的双眼直直地盯著锅,瞳孔里映出了翻滚的汤和沉浮的菌子,嘴唇微微张开,嘴角有一道透明的、细细的、即將滑落的口水。
    林妙妙看了他一眼,递给他一张纸巾。
    方一凡接过纸巾,擦了擦嘴角,动作自然得像做过一千遍。
    季珩珩注意到,林妙妙递纸巾的时候,没有看方一凡。
    她的眼睛在看锅,但她的手准確地找到了方一凡的位置,把纸巾递到了他手边。
    有些事情,不需要看。
    十五分钟到了。
    老板走过来,用汤勺舀了一勺汤,倒进一个小碗里,自己先喝了一口。等了三秒,点了点头:“可以了。”
    方一凡的公筷第一个伸进了锅里。
    然后是林妙妙的筷子。
    然后是所有人的筷子。
    季珩珩夹了一片鸡樅,放进乔英子碗里,又夹了一片松茸,放进自己碗里。
    松茸煮了三十五分钟,依然保持著形状,但质地变得柔软而富有弹性。
    他咬了一口,那种口感很难形容——不是脆,不是糯,不是韧,而是一种介於三者之间的、独特的、像在嚼一朵云一样的感觉。
    味道更复杂。
    松茸本身的松木香被鸡汤的鲜味放大了,又被牛肝菌的坚果香调和了,最后在口腔里留下一种悠长的、像雨后森林一样的回甘。
    乔英子吃了一口鸡樅,眯起眼睛,发出一声含混的、满足的“嗯——”。
    那声“嗯”的音调是上扬的,像在问问题,但答案是肯定的。
    她咽下去之后,又夹了一筷子,这次是牛肝菌,嚼了嚼,眼睛更亮了,又发出了一个“嗯——”,这次音调是下行的,像在確认什么。
    “好吃吗?”季珩珩问。
    “太好吃了。”
    乔英子说:“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蘑菇。”
    “不是蘑菇,是菌子。”季珩珩说。
    “有什么区別?”
    “蘑菇是人工种的,菌子是野生的。”
    季珩珩说:“滇省人不吃蘑菇,他们只吃菌子。”
    乔英子想了想,点了点头,又夹了一片松茸,塞进嘴里,嚼著,眼睛又眯起来了。
    方一凡已经吃出了汗。
    他的额头上有一层薄薄的汗水,在灯光下反著光。
    他的筷子在锅里翻找著,像一台在废墟中挖掘宝藏的挖掘机。
    他找到了一块牛肝菌,夹起来,吹了吹,塞进嘴里,嚼了两下,发出一声巨大的、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像是什么动物在叫的“唔——”。
    “你小点声。”林妙妙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
    “我这叫对食物的尊重。”
    方一凡咽下去,理直气壮地说:“好吃就是要喊出来,不然厨子怎么知道他做得好吃?”
    “厨子又听不见。”
    “他听不见没关係,菌子听得见。”
    林妙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这是什么歪理。”
    “你家季总教的。”方一凡朝季珩珩的方向扬了扬下巴。
    季珩珩正在夹菜,闻言抬起头,看了方一凡一眼:“我可没教过你这个。”
    “你没教过,但你做过。”
    方一凡说:“上次你请我们吃火锅,你吃了一片毛肚,你那个表情,那个『唔——』,我学得一模一样。”
    季珩珩想了想,好像確实有这么回事。
    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乔英子在他旁边笑了,笑得肩膀都在抖。
    她笑的时候元宝被她抖醒了,从毯子里探出脑袋,用那种“人类真是不可理喻”的表情看了她一眼,又把脑袋缩了回去。
    来福从椅子下面探出头来。
    它闻到了菌子的香味,但更吸引它的是牛肉的香味。
    黄牛肉正在被一片一片地下进锅里,肉的鲜红色在沸汤中迅速变成灰褐色,边缘微微捲曲,脂肪在高温下融化,释放出一种和菌子完全不同的、更直接、更原始的肉香。
    来福的鼻子疯狂地抽动著,速度快得像小型鼓风机。
    它的口水滴在季珩珩的鞋面上,晕开一个深色的圆点。
    季珩珩低头看了它一眼:“你不能吃。”
    来福没有放弃。
    它把脑袋搁在季珩珩的膝盖上,用那双黑亮的眼睛看著他,眼神里写满了“你不给我吃一口你就会失去我这个最好的朋友”。
    季珩珩没有失去来福这个最好的朋友。
    他从锅里夹了一片牛肉,放在桌上晾凉,然后掰成小块,递给来福。
    来福吃了。
    它吃得很慢,很小口,像是在品尝什么绝世珍饈。
    吃完之后,它舔了舔嘴唇,抬起头,用那双黑亮的眼睛看著季珩珩,眼神里的內容更新了:“你再给我吃一口你就会成为我永远的主人。”
    季珩珩又给了它一块。
    元宝对牛肉没有任何兴趣。
    它对任何人类的食物都没有兴趣。
    它蹲在椅子上,闭著眼睛,呼嚕声细细的、持续的,像一首永远唱不完的催眠曲。
    火锅的热气升腾到它的面前,被它的鼻翼轻轻一扇,就散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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