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继续,丝竹声换了支更柔和的曲子,宫女们又上了一轮新的瓜果点心。
宋初一重新戴好面纱,老老实实坐在沈夫人旁边,筷子却没停过。这宫里的菜虽说比不上家里厨子,但胜在品种多,每样尝一口也够她忙活好一阵子。
可她安生了还没一炷香的工夫,就不断有人过来搭话。
先是兵部侍郎家的两位千金手挽手地来敬茶。大小姐还没开口脸先红了,半天才憋出一句:“郡主方才那支舞实在是……”然后就卡住了。
二小姐笑著接上话头:“我们改天想请郡主去府上赏花,顺便——”她看了姐姐一眼,“顺便请教一下那支舞怎么跳的。”
宋初一笑著应了:“好啊,我一定去。”心里想的是你家点心好不好吃。
紧接著礼部尚书家的三位小姐也来了。三小姐最活泼,挤到最前面,张口就说:“郡主你那嗓子是天生的吗?你平时在家里也这么唱吗?”
宋初一谦虚道:“只是乡野小调,不值一提。”
三小姐猛摇头:“这要是不值一提,我们几个以后都不敢在人前弹琴了。”
大小姐在旁边拉了她好几次袖子都没拉住,最后只好亲自出马,把还想继续追问的妹妹拽回去,一边拽一边小声训她:“別嚇著郡主。”
送走几拨闺秀,又来了几个年轻公子。不过他们没敢直接往宋初一跟前凑——沈夫人端坐在旁边,那气场比宫墙还稳。几个公子的脚步在安全距离外就自动剎住了,只是遥遥地拱手致意,目光却忍不住往宋初一身上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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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穿靛蓝锦袍的公子笑得格外灿烂,旁边一个高个子稍微含蓄些,低头假装整理袖口,耳尖却红得像被炉火烤过。
宋初一对他们礼貌地笑了笑。
结果那几个公子眼睛瞬间直了。靛蓝锦袍那位连拱手的手势都忘了收,就那么半举著手愣在原地;高个子耳尖上的红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到了脖子根,嘴里喃喃道:“她笑了……她冲我笑了……”
旁边的同伴没听清:“你说什么?”
他自己大概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几个人离开的时候脚步都是飘的,其中一个差点撞上花墙,被同伴拽了一把才没出洋相。
宋初一看著他们的背影,忍不住小声嘀咕:“这些人莫不是突发恶疾?怎么一个个表情管理都这么差。”
吃饱喝足,宴席还没有散的意思。皇帝和几位老臣正聊得兴起,皇后也正和几位命妇说著话。沈念早就被几个新认识的小姐妹拉到一旁的花架下去了,临走时还回头朝宋初一晃了晃手里的桂花糕,用口型说“姐姐我去玩啦”。
宋初一在座位上又坐了片刻,终於忍不住凑近沈夫人低声道:“娘,我想去四处逛逛。”
沈夫人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周围还在寒暄的命妇们,点了点头:“別走太远,差不多就回来。”
宋初一点头应了,起身沿著宫道慢慢往外走。
御花园外头的宫道又长又直,来来往往的宫人少了许多。偶尔有一两个小丫鬟迎面走来,认出她的服饰品级,便规规矩矩地屈膝行礼,唤一声“郡主”。宋初一微微頷首,继续漫无目的地逛。
宫墙高耸,红墙绿瓦在午后阳光下泛著温润的光,走在其间倒也清静。拐了几个弯,穿过一道虚掩的角门,周围的景致渐渐变得荒疏——脚下的石砖有了裂缝,墙上爬满了枯藤,两旁的宫灯也灭了几盏,显然许久无人打理。
等宋初一回过神来,她正站在一座破旧的宫殿门前。殿门上的朱漆剥落了大半,匾额歪在一边,上面的金字早已模糊不清,台阶上厚厚的灰尘里嵌著几片不知哪个秋天的落叶。
她左右看看,自言自语道:“来时的路呢?刚才是从左边那个月亮门进来的,还是右边那条夹道?”
她努力回忆了一下,脑中只有一团浆糊。
“算了,找人问问吧。”
她正打算顺著墙根往前走,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
“朝阳妹妹。”
宋初一转过身。
太子赵珩正站在她身后十来步远的地方,穿了一身月白色的常服,腰间繫著玉带,手里没有酒盏也没有摺扇,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站著,像是散步途中恰好路过。
他微微歪头,嘴角掛著一丝恰到好处的意外,眼底映著斑驳的宫墙影子。
“殿下怎么在这里?”宋初一屈膝行了个礼,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已经警觉起来。
“宴席上多饮了两杯,出来醒醒酒。”他缓步走近,保持著不远不近的距离,目光扫过她身后那座破败的殿宇,“走到这附近,远远看见一抹烟紫色,就过来瞧瞧——倒没想到是你。这冷宫一带偏僻得很,朝阳妹妹怎么逛到这儿来了?可是迷路了?”
“隨便走走,走到这儿发现风景不错,就多看了两眼。”她的语气滴水不漏。
风景不错?赵珩看了看身旁那扇歪了半边的破门,又看了看她那张一本正经的脸,心里无声地笑了一下。
他面上却只微微頷首,顺著她的话往下接:“这一带叫静思宫,是先帝一位不得宠的嬪妃住过的,废弃快二十年了。”他顿了顿,又道,“既然遇上了,不如一起走走?正好我也该回宴上了,顺路。”
他是太子,话说得客客气气,又没有带任何侍从,宋初一要是拒绝反而显得心里有鬼。她只好点头:“那就麻烦殿下了。”
两人並肩往回走,穿过那道虚掩的角门,重新踏上青砖铺就的宫道。
沉默了一会儿,赵珩忽然侧头看了她一眼,目光在她身上那件烟紫色的襦裙上停了极短的一瞬,又收了回去。
他语气隨意地开口道:“一直没机会单独跟朝阳妹妹说句话——上回在御书房,是父皇考教你,我做不得主。后来在宫宴上,老二老四他们围著你转,我挤不进去。”
他说这话时带著一种温和的自嘲,仿佛自己跟那几个毛头小子没什么两样。
宋初一脚步未停,只是轻轻“嗯”了一声,等著他往下说。
赵珩又道:“说起来,我第一次听说朝阳妹妹的事,还是在父皇的案头看见一份摺子。”他轻笑了一声,语气像是在说一件很有趣的旧闻,“摺子上说,沈丞相在匪寨前认出了你,父女相认。还说你当时站在寨门口,身旁立著一根六十斤的狼牙棒。我当时看了心想,沈家果然是將门虎女——那狼牙棒,多半是你手下人用的,安在你头上罢了。毕竟六十斤,寻常男子也拎不起来,何况一个姑娘家。”
宋初一眨了眨眼,没接话。心想:你猜得还挺委婉。
赵珩又道:“不过方才看了你那支舞,我倒觉得——朝阳妹妹不是寻常人。那舞步里的力道,不是闺阁里能练出来的。想来你在山寨里,確实学了不少真本事。”
他的语气是讚赏的、温和的、不带任何威胁性的,像是在真心实意地夸一个他欣赏的人。
说完这句,他適时地將目光转到前方的宫道上,似乎在专注地领路,没有再继续追问的意思。
宋初一的脚步轻快了几分。
“殿下过奖了,”她语气轻鬆,“不过是山寨里跟著叔伯们胡乱练过几年拳脚,强身健体罢了,上不得台面。”
赵珩微微頷首,没再多说。
看来这太子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山寨里混过几年、练过些拳脚功夫”的程度——能跳舞,有点力气,但也就那样。
还好。她方才在宴席上又是唱又是跳,差点以为自己暴露了什么。现在看来,那支舞反而帮她坐实了“会些才艺但不过是女儿家玩意儿”的假象。
至於六十斤的狼牙棒——既然他觉得她拎不动,那就让他继续这么觉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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